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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与大宋公主不得不说的故事----陈世美自传
加入时间: 05月05日 荐稿人: 小鱼
【前言:最近还算比较空闲,无聊之余,又开始信手涂鸦起以前的典故,每段都只是框框,前边的还算有些描写,后边只是框架提示。春天来了,就像外边开始肆无忌惮流行的非典型性肺炎一样,颓废慵懒也开始肆无忌惮的弥漫开来,暂时懒得具体展开后边部分的详细描写了,虽然期间修改过一部分,但还是没写完,以后有时间慢慢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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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大宋公主不得不说的故事----陈世美自传//
我叫狗蛋,我娘说,乡下小孩取名贱好养活,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名字有多土,多难听。于是到十岁那年,我为自己改了名字,叫----陈世美,世间之美好者。
我从小长在牛家村,我讨厌这个地方,这个土的掉渣的村落耗尽了我的美好童年,除了和那些村里的野孩子比谁尿的远就是每天太阳出来后去溪头林子里放牛了。我不喜欢这种牵着牛日出而做,日落而归的生活,因此我也讨厌太阳。
其实包拯的黑不是天生的,他就是我们隔壁村的,我当然知道,我还问过我那行走乡间的二叔为什么人会变黑,他是郎中,他模着焦黄的胡子说,常烈日暴晒,必黑也,此在中医学上应该称之为黑色素沉着。而且,有一次我们两个村的孩童在村头的林子里碰到,因为年少生性顽皮,便相互之间颇多争闹,最后又是比爬树高又是比尿尿远,结果包拯他还没我尿的远,反正当时他气的脸色铁青,我不知道这跟后来他铁了心要用狗头铡斩我有没有关系。
唯一让后来的我庆幸的是我那时候爱看书。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深层意识中一直渴望离开这个边远的贫困的村子,越快越好。
可能包拯也爱看书吧,因为我也经常看到那边的溪头,包拯经常拿着书在沉思。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他神情有些扭捏地过来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我想了想摇头晃耳地说,有四种写法;一则,用毛笔写;二则,用牙签写;三则,用手指写;四则,用麦杆蘸上屎在墙上写。我回过头,发现包拯已经躺在溪滩上,口吐白沫,昏死多时......
我渐渐长大了,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出落的神情俊俏,洒脱不凡,村头老癞子家的傻妞每次看到我,总是呆呆着自言自语“帅呆了!太帅了!”,然后口水流出嘴角,挂的很长很长,这时我总是赶紧抓紧胸口的衣服,逃的比兔子还快。发育开始成熟的我经常看着村头洗衣服的女人们发楞,并且脾气也变得很暴躁。后来二婶介绍她大哥家的翠花给我当媳妇,我也答应了。翠花是个身材丰满心地朴实的姑娘,她喜欢坐在床沿静静地看着我在灯下看书,眼里都是崇拜的神情。她说,她十五岁那年来牛家村大姑家走亲戚时第一眼看到我,就喜欢上了。我对她没多少印象,但我从以往傻妞的表情大致可以知道我从右侧看上去很美,而且应该很书卷气,每当从人前走过,我也总是右侧斜着脸走过,因此,从此我似乎养成斜视的毛病。我估计翠花上次第一眼看的就是我的右侧脸庞。
翠花熟睡时总是满脸倦意的样子,还打呼噜,这让我每每心生怜惜和感激之情。但我曾经总是幻想着我会邂逅美丽的爱情,我的女孩秀丽,飘逸,知书达理,我们郎才女貌,过着神仙艳羡的日子。因此,每每我感觉着黑暗中翠花在我身下一动不动开着大口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时候,我对曾经陷入幻想的性爱感到多少有些无趣。而她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她似乎从不愿洗澡,于是,我们的床第之间总是充满了青草夹杂着猪屎的味道。而我总是靠在床上,很伤感,我生命中的女人就是身边这个女人吗?一个与我沟通的内容仅止于喂猪和隔壁王干娘家的鸡吃了老癞子的米或者村里人说王老二与马家媳妇儿可能有私情的女人?她睡觉时喜欢紧紧的抱紧我,生怕我会突然离开似的。
但我还是要离开了,秋高气爽,天下学子都已经象虔诚的教徒赶赴圣地麦加似的向京城集会赶考。地里也开始忙了,但翠花一整天都没去干活,帮我拾拙行囊,缝补像样点的长袍。我回头看了看她,她坐在床沿,时不时瞅我,睫毛有些潮湿,大拇指上游走着闪亮的泪水,里边有被针尖扎出的血丝在迷漫。黄昏时,翠花还特意洗了一个时辰的澡,裕桶里飘浮着村后池塘采来的荷花瓣。那天晚上,没有青草,没有猪屎,只有灰黑的蚊帐中她白净的带着晶莹汗珠的胴体和沁人心裨的花香,我突然感受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激情,我说,你以后就叫香莲吧。香莲娘家姓秦。
她紧紧的把脸贴在我的胸膛上,幽幽的说:相公,香莲等你回来......
我走了。从牛家村到京城之间,漫漫长路,我走过了再也无法记清多少的村庄和城市,每天眼前晃动着不一样的人和地方,却和牛家村拥有着一样的穷困、一样的刁官恶吏、一样的世态炎凉。我总是在半夜里从农家的柴房里醒来,迷茫着自己身在何处,所为何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走过牛家村西头的那棵大槐树那一刻起,我开始更深刻的理解这个世界。历经千辛万苦,让我阅尽各种风土人情,奇士异人,比如经过中条山时看到一本正经与狼说教的东郭先生,他让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拿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也遇过一个和尚在月下琢磨自己写的诗“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中该用“推”好呢,还是用“踹”比较有魄力,表情极其认真,不容半点胡来;甚至还遇到一伙奇形八怪的群体,有直立行走手执铁棍的猴子,有长着猪头的胖子,有细皮嫩肉的和尚,他们态度谦恭却神情坚定的告诉我,他们要去一个神秘的国度去取经……我似乎看到了,这个世界到处洋溢着颓废,却同样充满了生机和希望!
到京城时,我衣衫褴褛,满面风尘。在这个繁华的城市,冠盖满目,唯我独憔悴,除了我的眼神更加坚定,更加清澈。
我怎么也不会忘记,那天是八月二十二日,晴,有风,历书说宜出行婚嫁动土。而我在路边烧书。围观的人很多,议论纷纷,“这穷书生丫的莫不是考前太紧张,得了非典型性神经病?”“难说啊,难说……”.我抬头看着他们,很认真的说:所读诗文,皆存腹中,一本废纸,留之何用?估计说来他们也不懂,我只好看着灰烬在随风飘扬……
后来的事情是,在皇宫里涌出的浩浩荡荡黄带飘荡,前呼后拥路人皆避的队伍中,轻风掠过的瞬间,我看到了龙鸾中一张清丽绝伦的脸和一只大熊猫般的大黑眼圈。而我,还蹲在护城河边上长发和袍袖飘飘,兀自惊恐发楞。我似乎听到旁边有人说这是我朝公主,她经常出游。公主?我看到了公主?为什么她的眼神这么不快乐?我其实也不想这样的,我烧书纯粹是觉得这样在众人前应该很酷很有搞头,没想到灰烬却飘进了龙鸾,还飞到她的脸上。那她有看到我吗?我似乎觉得她朝我这边瞥了一眼。我想我完了……直到在我想来经历了半个世纪后,我听到了扑哧一声轻笑,我顿时春暖花开,我敢保证,这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至少比二叔每天黄昏就开始的唧唧吱吱的拉的二胡“春江花月夜”要好听。
今年的殿试在丽春院中的天香楼,据说是丽春院在朝中使了些银子,才最后拿到了殿试的举办权。但也有考生神秘兮兮的告诉我,其实皇上都住丽春院好多天了都没回去早朝,听说可能跟皇后感情破裂了。那天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到了包拯,原来他早来了,我正要上去打招呼,包拯却只是朝我挤出生冷的一笑就没看我了。
我是第十八号考生,等轮到我进去的时候,一个穿黄衣服发福的老头正坐正中迷迷糊糊昏昏欲睡,应该是传说中的皇上吧?旁边有美女紧贴着他,一副腰好肾好他好我也好的样子。还有一位俊俏的青年官家子弟坐下手,他看到我时,眼神似乎有些变化,而我也觉得他好生面熟。行礼过后,一直站着的主考官开始出题,他四周巡视,突然看到楼下街上的一犯法和尚披枷而过,便命我以犯法和尚为题赋诗相试。我笑了笑,开口吟道:“知法又犯法,出家又戴枷;两块无情板,夹着大西瓜。”然后身后传来“扑哧……”一声轻笑,我突然又开始春暖花开,这短短几天,我竟然经历了第二春。我大着胆子回过头,那个穿黄袍的胖老头虽然也满眼笑意,但肯定不会这么娇脆的“扑哧”,那肯定是……我看着那个俊俏的官家子弟,他也抿嘴笑着看着我,我突然慢慢感到了一丝温暖和一丝从未感觉过的荡漾在心底升腾。是公主……然后是皇上和主考官发问些天下时局和治理国家之法,我记得自己是慷慨激昂,唧唧歪歪,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直听得皇上云里雾里,大叫过瘾。这下,我琢磨应该有些搞头了,得赶紧回客栈门口卖字弄点小钱,免得到时候报喜小厮过来没钱急眼连我的内裤都抢走。
【以下没来得及写,每段为简要梗概】
……
果不其然高中状元(包拯嘛,据说他做的诗是: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九片十片十一片,飞入草中不复见。暂时没想好,要么安排个榜眼或者探花了,也算他丫猛,不过,丫肯定难受ing,呵呵),公主说,我不管你曾经受了多少苦,这不怪你,怪我没有早点认识你,把你一个人孤单单地扔在社会上,社会多复杂呀——我失职……(采用王朔文集中过把瘾就死的江三对王指纹的话)我已经泪如雨下,只是紧紧抱住她,犹如抱住了那些逝去的岁月,我感谢上苍最终没有吧我遗忘在角落里,恩赐给我幸福的机会。
……
(因犯大宋婚姻法的重婚罪被包拯铡)在法场,京城万人空巷,包拯坐在案上,没有任何表情,我环顾这个世界,这个熟悉的京城,却那么陌生,那么狰狞起来,我突然开始不可抑制的想起牛家村,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总是充满阳光的气味,有牛叫鸡鸣,有蓝天溪滩;想起……
……
我不恨包拯,真的,一点都不恨,芸芸众生,熙熙攘攘,本就需要规则,包拯就是规则的执行者。我诚心的希望他做的更好。我也不恨上天,命运对人都是平等的,我已经足够了,和公主一起度过的快乐的时光,一起的点点滴滴……
2003年3月写于上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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