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客栈之李古篇
(一)
我叫龙尾。很多年以后,当我觉得我已经不再适合这里的时候,我把客栈送给了一个叫金镶玉的女人。 龙门客栈。 天气好的时候,从最远、最高的那个沙丘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客栈门口一长串的红灯笼。那是血一样的颜色,是这里方圆五十里内最有生命力的颜色。 很多旅人,在穿过这一片茫茫戈壁之前,都要在我的客栈里进行最后一次奢侈的休整,给他们的皮囊里灌满清水,带上足够的食物。 只有这样,他们才有精力、有勇气,走到沙漠的另一边去。 沙漠的另一边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不是一个好奇的人。 然而却有很多奇怪的人到这里来,有很多奇怪的事情在这里发生。 我知道每个人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正如客栈酒窖里藏着的那些酒坛子一样,拍开泥封,里面都有清冽的好酒。 (二) 李古是一个剑客,他很高,很瘦,总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袍子,眼睛锐利,脸色苍白,背着一把形式奇古的乌鞘长剑,剑柄油光发亮,没有穗子。 第一次见他的那一天,我掇了条凳子在门口削土豆。那天天气不错,没有风,于是我看见了一个黑点慢慢地走了过来。 那就是李古了。 他走的很慢,很稳,每一步迈出去好象都是经过极严密的计算,每一步都在它们应该在的地方。后来有好事的人拿尺子来量他的脚印,他们说每两个脚印之间的距离,不偏不倚,都刚好是两尺两寸。 其实任何人在我的眼睛里都是一桩生意,没有客人我的客栈就开不下去,再说,这里奇怪的人向来就多,所以我对李古的出现,也并不十分在意。 李古走到我跟前的时候,我刚好削完第十四个土豆。我把刀子在衣襟上一擦,朝客栈内喊:小三,有客来! 我的伙计王小三欢快地答应了一声,把条毛巾往肩上一搭,从客栈内抢了出来,看见李古,脸上堆起谄媚的笑容,道:客官里面请! 李古不说话,也不迈步子,他背负着双手,直直地站在门口,眼睛看着那串红灯笼。 灯笼上有字:龙门客栈。 最早的时候客栈是没有名字的,方圆五十里之内只有这一家客栈,因此有没有名字根本就没什么关系。只要一提起玉门关内最后一家客栈,那就是我的客栈了。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这里是连春风都吹不到的地方。 后来有一年,来了一个带着枷的犯人。听押送的官差讲,他是京里原来的吏部尚书,因得罪了朝中权贵,被流放到伊犁去的。我向来敬重读书人,就吩咐小三服侍得好些。老爷子走的时候,我奉上文房四宝求他留下墨宝,他略一思索,挥笔而就“龙门客栈”四个大字,笔法酣畅淋漓,铁钩银划,有王右军风范。 于是客栈就有了名字。 李古看了半天,眼光忽然动了起来,锐利如刀剑,随着笔锋纵横驰骋,刻板的脸上却微微露出了些笑容,半晌才道:好字。 小三侧过身子,李古默然而入。我对着小三说:把土豆拿到厨房。拍拍衣襟,跟了进去。 (三) 李古挑了个靠墙的位置坐了下来,解下长剑,横放在桌上,又仔细地调整了一下位置,好让手可以最简捷地抽出剑来。他问明价钱,要了五两阳春面,十块腐乳。 我敢打赌,我从没见过吃东西吃得那么仔细的人。每一根面条他都要咀嚼半天,然后微微一叹,这才咽下去。仿佛世间美味,没有好过这碗阳春面的。他吃几筷面条,然后辅以一块腐乳,等到第十块腐乳吃完的时候,碗内已经没有一根面条了。 门外忽然有马蹄声自远而近急驰而来,李古脸色微变,从怀中掏出一小锭碎银子放在桌上,顺手抄起长剑,瞬间便已窜出门外。 我笼住了双手,走到门口,懒懒的靠在门框上。 夕阳也懒懒的横在天边,阳光给每个人的脸上投下了神秘的橙色。 李古在夕阳里,伫立如一杆标枪。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不懂得享受生命的乐趣。他们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在于给予,而不在于争夺。他们不知道,所以这个世界上还有杀戮,有仇恨,有绝望和痛苦,却很少有爱。 呼喝声中,一支马队已到跟前,地上搅起漫天的尘土,马上数十名骑手一齐拉住缰绳。众马急驰之下忽然急停,前腿直立,一声长嘶,声势甚是吓人。骑手一律身着皂色短衣,头戴斗笠,宽宽的斗笠边缘遮住了脸。每一具马鞍的边上,都横着一柄刀。 那是大漠深处的马贼。为了钱和女人,他们什么都做。 客栈里吃饭的客人已经涌到后门准备逃走。 烟尘慢慢的平息下来,一人冷冷的道:怎么样? 我听出来这是魏一刀的声音。他的队伍是整个大漠里实力最强的,听说他杀人只用一刀。 李古忽然回头对我道:龙老板,是你的刀快,还是魏一刀的刀快? 我眯着眼睛说:我的刀,只用来削土豆。魏一刀的刀,是用来杀人的。 李古对我的回答好象不是太满意,他皱了皱眉头。也许他以为我会出手帮他去对付马贼。如果他真的是这样想的话,那他错了。 因为我已经很久没用我的刀杀过人。 刀毕竟还是有好多用处的,比如说削土豆。 魏一刀旁边的一个骑手忽然从马背上一跃而起,闪电般抽出刀来一划,随即跳回马上。 李古的发髻忽然散了,头发披下来,遮住了脸庞。 魏一刀微微扬起脸,那道横贯于脸上的刀疤在夕阳的照耀下闪着暗红色的光芒。他又在冷笑:下一次是我出手,而我,不会只用刀削你的发髻。到底怎么样? 李古淡淡的道:也不怎么样。你把人还给我,我不要你的命。 魏一刀仰天狂笑,道:我横行大漠二十一年,你是第一个敢这样跟我说话的人。你胆子实在不小。 他一伸手,抓住了马鞍上挂着一只羊皮口袋,双臂运劲一举,将袋口举到嘴边。 居然是一袋烈酒。 袋子已经空了。狞笑声中,魏一刀将袋子一甩,左手握紧了刀鞘。 (四) 魏一刀的手很稳,他一向对自己有信心。一个人若是对自己有了信心,那他就绝不容易对付。 听说二十一年之中,他经历了一千余场血战,才有了今天这样的成就。而在传说之中,他的刀已不仅仅是一柄刀,而是一柄神器。 只杀人的神器。 刀已经和他的人融为一体,他的精神,就是刀的精神。 刀若已出,不饮鲜血,绝不回匣。 李古仍然只是默默的站着,连身子也不曾抖动一下。 他能不能挡住他的一刀? 不知什么时候,小三也坐在了门槛上,饶有兴趣地看着。他的心中,必然也有同样的疑问。 李古忽然道:我知道你的巢穴,是在大漠深处,一个叫做珍珠滩的绿洲之中。这么多年来,你抢来的金银珠宝,想必也有不少。我还听说,你有五个美丽的妻子。但你却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的一切,甚至也不知道你出手之后,究竟能不能杀我。 他顿了一顿,又道:很多人都喜欢出名,他们认为自己的名字在别人的口中被不断的传诵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可出名之后,他却不可能再回头了——他已不能失败,失败,等于死亡。你放不下,你已不能承受哪怕一次失败。 魏一刀忽然大喝一声,跳了起来,足尖在马背上一点,身子高高跃起,他的刀已出鞘! 这一刀的力量、角度、方位,拿捏得无一不恰到好处。 刀光闪出,已经罩住了李古身上的三十六道大穴。 我却笑了一下。当我看见李古拔剑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他赢了。 因为魏一刀的那一刀,竟然只是虚招。 魏一刀刚出道的时候,默默无名,身无长物,而他挑战的对手,无一不是武林中的成名人物,所以一旦出手,必是以性命相搏,出招根本不计后果。 他输得起。 可是现在,他已经是这一带势力最大的马贼,他的名字,已经被每一个母亲用来吓唬在深夜里啼哭的孩子。 而他出招的时候,也竟然有了虚招。 他已经有了顾虑。 而李古呢? 他只是一个没有名气的剑客而已。说实话,我以前都没听说过他的名字。然而没有名气并不等于武功稀松,象他这样一个严谨仔细的人,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是绝对不会去和这一代枭雄正面为敌的。 我对我的眼力很有信心。 李古从容不迫的拔剑在手,一剑斜斜刺出,指向魏一刀左肋。那正是魏一刀这招的破绽所在。 魏一刀身在半空,全无着力之处,百忙中回刀护身,李古剑行途中忽然变招,长剑一横,由刺改削,掠上魏一刀左臂。 人群中惊喝声起,两个马贼从左右分别纵马抢上,一人抽刀向李古天灵盖挥落,另一人手中马鞭如毒蛇吐信,卷向李古长剑。 李古身子一侧,躲过刀锋,回剑急转,剑芒点点,将那人手中长鞭绞得寸寸断绝。 他长剑再次递出,刺进了那使鞭马贼的心窝。 那使鞭马贼哼也没哼一声,登时毙命。这一下变化猝不及防,马贼抢上、李古绞鞭、杀人,只在电光火石之间,这一刹那,魏一刀双足却已然落地。 使刀马贼一招不中,双腿一夹马肚子,拉动缰绳。那马吃痛,一声长嘶,前腿立起,往李古身上踏落。李古躲过马蹄,纵身飞上马背,左足反踢,正中那马贼胸口。那人惨呼一声,身子往后跌出,口中鲜血狂喷,眼见是不活了。 顷刻之间,李古已杀两人。 魏一刀扔掉斗笠,脸上扭曲,刀疤微微颤动,象一条随时准备攻击的毒蛇。他将手里的刀高高一举,众马贼发一声喊,如潮水般向李古涌去。 李古催动马匹,不退反迎,冲入敌阵,左冲右突之间,又杀了十数人。然而马贼彪悍,仍是源源不绝的涌上来,将他围在中间。 (五)李古的故事 我给了她一个承诺。关于爱的承诺。 有时候我会问自己,究竟什么是承诺?李白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承诺真的可以比五岳还重吗? 可是在现实中,承诺往往是无力的。很多人紧紧的抓住这所谓的承诺,就象抓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可是为了她,我愿意给她这样的承诺,也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承诺。 因为她曾经对我说,很多事情,根本不用想太多的,比如说现在,我只要我们在一起。 而我要我们永远都在一起,不仅仅是现在。 所以我对她说,我会爱你,一辈子。 她笑了。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好看的酒窝和洁白整齐的牙齿,好象春风一般,吹过我的心湖。 我是一个剑客。剑客其实并不是一份正式的工作,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一个笨蛋会付钱给剑客的,他们只付钱给两种人:镖师,或是杀手。 所以我还有另外谋生的方法。 每一年的冬天,我都会到附近的一座山里去练剑。冬天风雪肃杀,对人的精神和意志都是一种考验,在严酷的环境之下,练剑的进展更要迅速一些。在春风煦暖的时候,人只会想睡觉。 山里的梅花开得很好,孤傲不驯,斗霜战雪,却又格外的妖娆。可是由于大雪封山,除了我,从来都没有人去过。 我喜欢只有一个人的感觉。 十岁那年,我在那座山里有了自己的第一柄剑。 二十五岁那年,我在那座山里遇见了她。 每一年梅林都会有很多变化,有些梅树死了,有些梅树又长出来。可是每一年的梅花总是那样美丽,我熟悉它们,就如同熟悉我的剑一般,在我练剑的时候,只有它们陪着我。 后来,就又有了她。 她到现在都一直不肯告诉我,为什么那一年的冬天会出现在那座山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我也有,所以她不说的时候,我只是笑笑。 然而自从有了她在旁边看我练剑之后,那座山,似乎就有了盎然的春意了,即使是在最寒冷的日子里。 我喜欢剑。其实喜欢一样东西跟喜欢一个人一样,往往都是没有什么理由的,喜欢了,那便是喜欢了。我知道经过很多年的苦练之后,我的剑术已经相当不错,却从未想过要用手里的剑去做些什么,因为,我练剑,仅仅是因为我喜欢而已。 所以江湖上的那些豪客,其实是不爱自己手中的兵器的,他们爱的,是权力和地位,而兵器,仅仅是工具。 她也这么说。她是了解我的,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了解我的人了,我们平静而快乐地活着,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她不见了。客厅的桌子上,多了一封信函。 信并不长。 李古:我听说你家有一份藏宝图。想要你的女人活命,七月初一带上藏宝图,到龙门客栈见。 魏一刀 藏宝图?龙门客栈?魏一刀? 我知道很老套,可是怎么办呢?它毕竟是真的发生了。 龙门客栈,那是玉门关内最后一家客栈,离我所居住的城市,大概是有五百多里。 魏一刀,听说是那一带势力最大的马贼。 可是藏宝图在哪里?我有藏宝图吗? 我似乎并没有其它选择。 于是在初夏微热的阳光里,我出了这辈子以来的第一次远门,带着我的剑。 (六) 鲜血染红了黄沙。 又有一人惨叫着斜飞而出,李古跟着从人群中跃出,长剑指东打西,又杀了数人。他长发散乱,衣服上血迹片片,也不知是他的血,还是马贼的血? 魏一刀远远地看着,忽然倒拖单刀,向李古奔去。毫无疑问,这一战已经关系到他的生死存亡,若不杀了李古,就只有被李古所杀。 李古剑法虽高,终究不过是血肉之躯,在众马贼的合围之下,气力已然不支。 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帮帮他了。 我的刀,不仅仅是可以用来削土豆,也可以用来杀人的。 杀人是为了救人,要救人必须杀人,若不杀人也不救人,那么就要有人被人所杀。这样简单的道理有时候却使我头痛无比,横竖是有人死,死这个和死那个对我来说有什么分别?那么我又何必救人?是非是什么,善恶又是什么? 这个世界岂非原本就是弱肉强食。 可是和魏一刀比起来,李古更讨人喜欢一些。 是了,让人讨厌的人活着,讨人喜欢的却死了,那这个世界岂不是无趣的很。 我决定帮他。 我叹了口气,站直了身子。小三从门槛上站起来,从门板后面拿出了我的刀。这个灵巧的小伙子,总能揣摩到我的心意,这让我感到很愉快。 刀名“战龙”,刀长两尺六分。刀鞘上铜锈斑斑,盘旋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护手为精钢所炼,厚背薄刃,锋利无比。 据说我的这柄刀,在天下十大利器中,排名第四。 看见它的时候,我总是想起我二十岁以前的日子来,那些让人热血沸腾的光辉岁月。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它了,它是不是很寂寞? 我抱住了我的刀,紧紧地贴在了胸前。我听见了它强壮有力的心跳,它已经休息得太久。 刀出鞘的时候有些生涩,刀身和刀鞘磨擦,发出刺耳的声音来。我知道它在积势,它在等待。它在等待着我拔出它的一刹那,它在等待重新见到火红的夕阳,那如血一般的夕阳。 我出力一拔。 刀怒吼一声,如惊涛裂岸,它已出鞘! 刀背上闪着冷冷的光芒,我清楚地看见了它的笑容。 魏一刀脚步一顿,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从身后传来的杀气。 他回头,死死地盯住了我的时候,我离他只有六尺。他的眼睛里闪着野兽般的光芒。 “龙老板,这事好象和你没有关系。” “在龙门客栈前发生的事情,怎么可以说和我没关系。”刀背横在我的肩膀上,已在跃跃欲试。 “你以为你可以挡住我的一刀吗?” “我想试试。” “你想试试?这么多年来有许多人都想试试,可是他们都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死亡。” “也许我会是例外?” “没有例外。” “不试怎么知道?” “好吧。”魏一刀居然叹了口气。 他右脚插进沙子,忽然一挑。黄沙如暴风般迎面向我扑来。 躲在黄沙背后的,是他的刀。 沙子快,他的刀后发先至,竟比沙子还快。利刃穿过沙幕,直刺向我左胸,那正是心脏的所在。 刀尖碰到我衣服的时候,我还有时间对他笑了一笑。 然后我就突然不见了。 魏一刀一刀刺空,忽然不见了我,立即回刀舞起一团刀花,护住全身。刀光闪动,织成了一道刀网,他的身影被笼罩在里面,影影绰绰,如梦如幻。 他在这柄刀上浸淫已久,功力果然非同小可。 然而刀网虽密,总有空隙。空隙不需要太多,一个就足够了。 足够我把战龙刀递进去。 刀光忽停,他右手握住刀柄,支在地上,鲜血顺着战龙刀的血槽一滴滴地流了出来。 世界在他的眼睛里忽然停止了运动。他张大了嘴巴,眼睛盯着自己身上突然多出来的那一柄刀,好象仍是不相信眼前的一切。 他微微喘气,身子开始抽搐,嘴角渗出血沫,眼睛却忽然抬高,又死死地盯住了我。 “原来……原来你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我魏一刀纵横大漠二十一年,杀……杀人无算,却……却死在你的手……手里。你刚才为什么要……要笑?” “因为我对这个世界还有希望。我相信了,也看到了这个世界还有爱,还有勇气。你看天边那道晚霞,它马上就要消失了,可是明天,却还有朝阳会升起来。笑给我自己信心,给别人温暖。我实在是应该多笑笑的。” 魏一刀的呼吸已停,他听不见我说话,也永远都看不到明天的朝阳了。 我看着他,却不再笑。杀人绝对不是什么很有意思的事情,虽然我知道我杀的是一个绝对该杀的人。 魏一刀已死,其余的马贼没了首领,四处奔散。李古翻身上马,追上众贼,一个一个的都用剑杀了。 这个沉稳谨慎的剑客,此刻居然也杀红了眼。 暮色渐渐的掩盖下来,渗入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地上众贼横七竖八的尸体,也渐渐的被遮住了。不远处有马儿悲嘶的声音,它在寻找自己的主人么? 李古和我一样,伫立良久。而我俩的身子,也终于被黑暗全部吞没,只在依稀的星光间,留着淡淡的影子。小三他们点起了灯笼,旷野中有风吹过,灯笼随风轻摆,“龙门客栈”四个大字,仿佛便要破壁飞去。 李古仗剑走近,又恢复了初来时的冷静和从容。他道:大恩不言谢,我去珍珠滩。 我点了点头,将战龙刀从魏一刀身上取了下来,走回客栈。 (七) 桌上一灯如豆,在漆黑的夜里忽明忽暗,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我一个人坐在桌边,发着呆。 夜已经很深了,周围一片寂静,偶尔能听到凄厉的狼嚎,远远的传了过来,叫人觉得身子一冷。 我用手里的小刀轻轻地挑了一下灯芯,火一下子亮了起来,灯芯“噼噼啪啪”地轻微爆裂,溅出了几点火花。 李古呢?他为什么还没回来?其实珍珠滩离这里也不过是二、三十里地而已,而魏一刀已死,李古要去他老巢中救人,应该不会遇到太大的抵抗。 可是他已经去了三个时辰了,却还没有回来。 莫非又是出了什么意外? 自从五年前那件事后,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也没有一个朋友。五年以来我以为自己的心肠已经变得很硬,可是现在,我却在替李古,这个我只不过是第一次才见到的人担心。 难道我竟已将他当作了自己的朋友? 我想起他精确的步伐,想起他洗得发白的青布袍子,想起他锐利的眼睛和苍白的脸色,想起他一筷一筷地吃掉碗里的面条,想起他很从容的对我说:大恩不言谢,我去珍珠摊。 这个人的身上,有某种让我觉得很亲切的东西。 也许,是我自己孤独得太久了。 孤独把我的活力一点一点地抽掉。以前我会在喝掉一坛烈酒以后挥舞着我的战龙宝刀冲向敌阵,而现在,我却只希望在门口削土豆的时候,能好好的看看天边的夕阳。 油灯又渐渐的暗了下去,闪了几闪,终于熄灭。借着窗外的星光我看到灯芯头上升起一丝袅袅的青烟,青烟飘散,化作无形。而客栈外面,忽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我倏地站立起来,几步抢到门口,拔下门闩,打开大门。门外人下马离鞍,青袍长剑,正是李古。另一人荆钗布裙,竟是个女子。她身材窈窕,脸上虽有风尘之色,然而容颜清丽,神色从容。 李古握着她的小手,一双眼睛中只溢满了一个字:爱。 原来李古要救的,是她。 我笑了笑,走回桌边,在灯盏里加了些豆油,点燃了灯芯。李古携着那女子的手进了客栈,对我道:龙兄,拙荆舒凌。 舒凌向我福了一福,道:舒凌见过龙大哥。抬起头来望向李古,尽是盈盈笑意。 李古苍白的脸上泛起微微红晕。此刻的他,已经不是傍晚时分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剑客,而是一个细心体贴的好丈夫了。 油灯将他们的身影投在墙壁上,两个影子融在了一起。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在心里长长的叹了一声。他们虽然经历了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大变故,最后还是可以在一起。而我呢?五年之前,我的心已经就随着她而死了。她永远、永远都不能活转过来,我的心也永远、永远不能活转过来。 然而我终究还是高兴的,为他们高兴。他们的心中有爱,也让我的心中有了爱。此后,每当我独自一人坐在门口看夕阳在天边缓缓落下去的时候,我都会想,他们是不是相互依偎着,也在看这美丽的夕阳呢? 这样想着,我便笑了。 我给他们安排好了房间。他们实在已经是憔悴不堪了,需要好好的休息。那间房顶上有一块极大的明瓦,可以看见天上闪烁的星辰。 我走出房间,正要掩上房门的时候,李古忽然拉住了我,道:龙兄,我想和你说说话,好么? 他的眼神恳切诚挚,竟象是多年前我早就熟悉了的一般。 我点点头,手执油灯,和他一起下了楼梯。 (八) 桌上有酒。是西北常见的高粱酒,酒香醇厚,酒色金黄,在灯火下闪着奇异的光亮。 龙兄,我刚才从你的眼睛里看见了无边的落寞,好象是河流尽头将要下山的落日,又好象是大漠深处的一柱孤烟。 我本来就是落寞的。很多人到我这里来,又从我这里出发,他们的心里都有梦想,他们不会在这里停留。除了我。 我看你的刀法,是一流高手的境界,为什么会呆在这个偏僻荒凉的地方呢? 因为,因为我想忘记一些我很难忘记的事情。 既然很难忘记,不如就不要忘记。 我喝了一口酒,晃了晃杯子,金黄色的酒荡漾着粼粼的波光,一闪一闪的,好象是无数美丽的精灵在跳一支欢乐的舞蹈。 有些事情,明明是想要记得牢些的,却总是容易忘却。有些事情,明明是想要忘记的,却不知怎么的反而越来越记得清楚了……李兄,我每天都看着夕阳从那边落下山去,它橙红色的脸,就好象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害羞的神情……我看着人来,看着人走,听着悠悠的驼铃声在风里飘着,听着沙暴来时狂风呼啸的声音,我想要抹去那刻在我心上的痕迹,可那痕迹却愈发的清楚了…… 良久。 龙兄…… 你不用说了。看到你们的幸福,我很是高兴。你看这盏油灯,它只能发出如此微弱的火光,却还要执着地将周围照亮。我之所以还眷恋着这个世界,是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让我眷恋,我总还能看见明天升起的太阳,不是吗?呵呵。来,我这高粱酒着实不错,喝吧。 第二天清晨,李古和舒凌并骑而去。我站在客栈门口,看着他们的身影逐渐变小,终于成为一个黑点,终于从我的视野里完全消失,心中怅然若失。 小三站在我身后,忽然道:老板,你看! 客栈前的白杨树梢,一群鸽子忽然飞了出来,清脆悠扬的鸽哨在雪白的云朵里,漫天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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